在现代化科技的帮助下,五莲县的樱桃、苹果、蓝莓等诸多水果都发展成为规模化的产业,为当地农民提供了重要的经济收入,五莲县也成为山东地区重要的水果产区。
邀请国有资产管理、自然资源规划、房地产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资产处置监督。全面取消企业银行开户许可,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
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主要包括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等。完成时限:2019年12月)75.支持企业科技创新。采取下放、委托等方式,推行行政权力事项市和区县两级全链条办理。供水接入时限控制在不超过5个工作日、供气不超过8个工作日、供热不超过23个工作日。可将用地预审意见作为使用土地证明文件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对水电气暖信实行多图联审。开展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清理,逐步实现市级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对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中介服务不再收费。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
第十七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作出责令排污单位停产、停业或者关闭决定的,可以要求供电企业采取中止供电的措施,供电企业应当予以配合。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防治设施因突发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的,应当立即抢修,采取应急措施确保排放达标。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防治设施拆除、闲置应当经行使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权的部门批准,拆除、闲置或者因检修暂停使用的,应当提前五个工作日书面报告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鼓励农业生产经营者和有关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对秸秆、落叶、杂草进行综合利用,开发利用沼气等生物质能源。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重污染天气预案编制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并按照规定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自动监测设备故障期间,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重点单位应当按照规范开展人工监测。第三条 大气污染防治应当遵循生态优先、规划先行、源头控制、防治结合、综合治理、损害担责的原则。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已建成的直接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和直接燃用生物质的锅炉,未按照规定淘汰、拆除或者进行超低排放改造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处三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行驶的机动车不得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排气污染物。
原油成品油码头应当开展油气回收改造,新建原油成品油码头应当同步配套油气回收设施。新建城区应当实行地下排水系统雨污分流,老旧城区按照规划逐步实施地下排水系统雨污分流,防控地下管道异味散发。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或者停业整治。(二)没有使用人或者管理人的国有土地,由市、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负责。
第三十五条 调整港口水路、公路、铁路运输结构,提高公路转铁路、公路转水路运输比例。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义务,应当自觉践行绿色、节俭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减少排放大气污染物,共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按照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安排,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工作。(三)施工工地应当设立围挡,工地内车行道路按照规定进行硬化,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或者临时绿化,对土方进行集中堆放并采取覆盖或者固化措施。
情节较重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积极倡导公众和社会团体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和公益活动。会后,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会同有关方面,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城环委的审议意见以及前期调研情况,对条例草案进行了集中修改,形成了《日照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初稿)》。第十三条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园区管理机构应当编制大气污染治理方案,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安装工业废气特征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系统联网,对园区内污染源排放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预警。第五十六条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实施相对集中的,由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部门予以处罚。市、县(区)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制定工业产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超标排放且经维修或者采用排放控制技术后仍不达标的,应当停止使用。(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查处拼装、改装或擅自改变机动车参数的运输车辆以及不按照规定时间、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
机动车所有人和使用人应当保持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装置的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或者改装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装置。第十一条 市、县(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和大气污染源监督监测,建立和完善大气环境监测网络。
第十条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责权分明、全面覆盖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四级监管网络,明确监管对象、监管内容、监管标准和责任人,实行网格化的大气环境保护监管机制。不能达标的,应当限产或者停产,立即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并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书面报告。
第四十条 钢铁、火电、建材、焦化等企业和港口、码头、车站的物料堆放场所,应当按照要求进行地面和道路硬化,采取密闭、围挡、遮盖、喷淋、绿化、设置防风抑尘网等措施,并设置车辆清洗设施。第二十四条 钢铁企业应当加快技术设备升级改造,全面提升产能装备水平,推动炼铁、炼钢主体装备大型化及生产过程连续化、自动化、智能化,推进钢铁行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提升烧结、球团等工序污染治理能力和无组织排放管控水平。在不影响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过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予以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履行扬尘污染防治职责:(一)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房屋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二节 工业以及相关污染防治第二十二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实施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合理确定产业布局和发展规模,严格控制新建、扩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水泥、建筑陶瓷、石油、化工、平板玻璃等工业项目。(七)生态环境部门负责企业内堆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第四节 扬尘污染防治第三十六条 城市建成区道路、景观绿化地等市政基础设施应当按照海绵城市的要求逐步实施改造。
禁止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改变大气环境质量监测设施和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禁止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民用散煤。
第十二条 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并保存监测记录。市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生态环境部门根据省下达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制定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确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及削减目标、措施,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石油炼化、有机化工、油脂以及生产、使用和储存挥发性有机溶剂的企业在计划开工、维修、检修、停工过程中,未对生产装置系统的停运、倒空、清洗等环节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进行覆盖的。
(九)其他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由有关部门依法负责监督管理,职责不明确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负责。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扬尘污染的,由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大气环境保护意识。第三十四条 新建港口、码头应当规划、设计和建设岸基供电设施。
第五十五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依法给予处分。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建立大气环境信息与气象信息共享、大气环境质量预测预报会商工作机制。
本文由隔壁老李于2022-12-21发表在极致时空,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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